申报条件
一、从业人员初入本职业时一般具备的学历(力)条件
婚姻家庭咨询师、职业指导师、供应链管理师等3个职业,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毕业(或同等学力);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、劳动关系协调师、电子商务师等其他职业,学历条件为高中毕业(或同等学力)。
二、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
1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5级/初级工:
(1)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(2)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4级/中级工: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3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3级/高级工: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6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4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2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。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5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1级/高级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级/技师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见证补贴条件
一、符合见证补贴的条件
1、非公职人员
2、未到法定退休年龄(女50周岁,男60周岁)
3、本年度在人社系统申请补贴不超过3次
4、非失信人员
二、见证补贴金额
技能等级认定的统一为
五级初级700元
四级中级1000元
三级高级1500元
二级技师2000元
一级高级技师3000元
(注:被列为紧缺工种的补贴幅度上调30%,即初级910元、中级1300元、高级1950元以此类推。)
证书样本